• 005299195/2024-00001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告
  • 2024-01-02
  • 2024-01-02
关于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94号)相关核发业务的规定,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招用脱贫人口44人、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2人;深圳第一亚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2人,经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申请、新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符合开具《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现将申请企业及申请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新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西段268号

联系电话:0371-60291329 

附件1: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花名册

附件2:深圳第一亚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花名册

新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