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良云因保管不善,将豫(2022)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1535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良云
2024年3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