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因保管不善,将豫(2022)新郑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151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2024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