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杨洋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杨中勤
土地证号:1997国用新土籍字第10849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新房权证字第0003505号
不动产坐落:新郑市金城路西段北侧(金西二巷)
房屋用途:住宅
宗地面积:130㎡/房屋建筑面积:312.22㎡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