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经中共新郑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新郑市审计局自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对新郑市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郭店镇冯寺村菌类加工项目二标段(新郑市梨河镇黄甫蔡道路及太阳能路灯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郑市梨河镇黄甫蔡道路及太阳能路灯工程位于新郑市梨河镇黄甫蔡村内,主要施工内容:村内道路硬化、新建路灯、雨水口等内容。
该工程2021年10月22日开工,12月3日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工程。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多计取工程价款44782.12元。
(二)未按项目批复金额编制招标控制价。
三、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建议建设单位要加大报审结算的审核力度,避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的发生;严格遵守政府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批复概算严格控制投资活动的各个环节。
四、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并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工程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