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潘晋生;身份证号码:412921**********15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拟对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潘中祥
不动产坐落: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祥安路南侧、鸿鹄路西侧向东小区5号楼4单元107
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46053号
房屋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79.09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郑市中华路与汇佳路交叉口东南240米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产业新城分中心
联系方式:0371-62512369
公示单位: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