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飞鸿因保管不善,将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0898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飞鸿
2024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