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张亭芝因保管不善,将1301001820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亭芝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