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4-32241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2024-05-06
  • 2024-05-06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张法成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新郑房权证字第0501014987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法成

2024年5月6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