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波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号:1201007440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玉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