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4-32272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2024-05-15
  • 2024-05-1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告(新分)2024-0024

依据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0184371号之二;新郑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0184371号及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依法将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61号正商·瑞钻15号楼2单元801,(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48251号)的房地产权利转移登记至买受人郑利(现权利人)名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61号正商·瑞钻15号楼2单元801的不动产权证书进行公告作废。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515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