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袁宝丽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901002839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宝丽
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