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周冷妮因保管不善,将豫(2020)新郑市不动产权第603269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冷妮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