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张鑫;身份证号码:310104**********41X;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拟对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炳琦
不动产坐落: 龙湖镇双湖大道北侧、泰山路西侧中州·金秋乐园16号楼3单元3层302
产权证号:新房权证字第1101007745号
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57.2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郑市中华路与汇佳路交叉口东南240米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产业新城分中心
联系方式:0371-62512369
公示单位: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