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宗亦、李沫潼,申请人代理人梁琪翠代理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李建录
房屋所有权证号:新房权证字第1001002822号
房屋坐落: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新建北路西侧丽都花园10号楼3612室
房屋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96.10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