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赐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豫(2017)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1284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天赐
2024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