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24-00029
  • 新郑市民政局
  • 提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2024-07-30
  • 2024-07-30
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郑民文〔2024〕85号),新郑市结合实际情况,对2024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进行调整。

从2024年7月1日起,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760元。人均耕地 0.3 亩(不含)以下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核定为每人每月760元,人均耕地 0.3 亩(含)以上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月532元;按新标准70%核定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其耕地收益不计入家庭收入,根据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和家庭经济状况分为 A、B、C 三类,分别按核定低保标准的 100%、80%、60%发放低保金。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统一调整提高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3680元。家庭人均耕地0.3 亩(不含)以下的特困供养对象,其基本生活标准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3680元;家庭人均耕地 0.3 亩(含)以上的特困供养对象,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 7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95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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