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豫(2021)新郑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384号、豫(2020)新郑市不动产证明第6026257号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行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