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83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供货(含安装调试)期:10日历天
4.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6 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小时;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须包含查询时间)附在响应文件中;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
三、报名及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8月29日,每日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
(1)报名携带资料:供应商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供应商报名后即可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3)文件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9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郑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郑韩路西段会议室
联系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0371-69900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郑市怡和路北段西侧2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1913989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