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韩冬淼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韩书现
房屋所有权证号:新城私字第3873号
不动产坐落:人民中路商业小区南
房屋建筑面积:200.05平方米
土地证号:新土国用(1997)第21129号
土地坐落:人民路东段南
土地使用面积:123.12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