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根据2017年新郑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相关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免除新郑籍亡故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免除项目及标准
1.遗体火化费280元;
2.遗体接运费,新郑市辖区内遗体接运200元;
3.抬殓费,一般遗体抬殓费50元;
4.中型告别厅使用费250元;
5.火化证明工本费2元;
6.骨灰袋5元;
7.遗体冷藏费,每具三天150元;
8.骨灰寄存费一年50元;
9.骨灰寄存证8元,含骨灰柜门锁一把;
10.装尸袋18元;
11.政府统一采购的公益性骨灰盒(中标价)。
二、免除对象
(一)新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在新郑市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新郑户籍的学生,驻新郑部队现役军人。
三、办理程序
(一)提供手续。亡故人员家属或单位承办人(以下简称丧事承办人)须提供死者死亡证明或火化申请、户口簿、身份证、丧事承办人身份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办事项。须丧事承办人填写遗体火化登记表并签字。
(三)领取骨灰。丧事承办人办理完火化手续,凭身份有效证明(件)签字后,领取骨灰和火化证明。
具体办理流程见新郑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现场公示。
四、有关声明
丧事承办人选用超出惠民殡葬服务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费用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凡没有选用规定免除的惠民殡葬服务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惠民殡葬政策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