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因保管不善,将1507014201号的抵押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抵押登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