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4-32646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 2024-09-05
  • 2024-09-05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依据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0184执恢362号之一,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豫0184执恢362号,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予以办理。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将张丽萍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新华路东段南侧花园新村6号楼4单元405(原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豫(2017)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29274号)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至买受人贾华耀(现权利人)名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张丽萍不动产权证现进行公告作废。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05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