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河南新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1308000133的房屋初始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初始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南新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