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亚飞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鉴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王贡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为:18002031453
房屋坐落: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海北路39号阳光港湾22号楼1单元403
设计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37.19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