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告(新分)2024-005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豫(2017)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06457号 | 张彩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有权 | 410184009012GB00008F01070010 |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祥安路南侧21世纪国际城KA区7号楼1单元301 | |
登记机构: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