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张子欣因保管不善,将新城私字第8990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子欣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