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时林甫,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时宗正
产权证号:新房权证字第0901002180号
不动产坐落:郭店镇豫04公路北侧(五里口)
房屋建筑面积:756.00平方米
设计用途:商业
土地证号:新土国用(1998)第042号
土地面积:1.77亩
土地坐落:郭店镇五里口豫04公路北侧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