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4-32820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2024-11-05
  • 2024-11-0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张书明因保管不善,将140101162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书明

2024年11月5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