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78/2024-00195
  • 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告
  • 2024-11-05
  • 2024-11-05
  • 公告
  • 新卫医罚〔2024〕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张金柱(身份证号码: 410123********8332):

本机关于2024年10月14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卫医罚〔2024〕21号),内容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05日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卫医罚〔2024〕21号)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黄水路195号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1-62679303

联系人:司小玲、王志辉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