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973750/2024-00024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公告,公示,维修资金
  • 2024-11-21
  • 2024-11-21
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公告

2021-2023年度新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告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原则。为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依据相关规定,现将2021-2023年度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2021-2023年度,市本级交存维修资金3.97亿元,交存面积775.14万平方米,涉及4.57万套房屋。

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郑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多措并举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障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

(一)使用总体情况

2021-2023年度,共审核市本级维修资金使用项目101个,涉及53个小区,覆盖维修面积87.24万平方米,拨付资金518.6万元。

(二)使用项目情况

2021-2023年度,市本级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发生最多的三类维修项目分别是电梯设备、房屋渗漏、设施设备项目,审核数量分别占使用项目总量的45.54%、50.49%和4.97%。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情况

在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促进维修资金保值增值,依据有关规定,市本级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定期存款,2021-2023年度向业主分配利息8751.20万元。

  

           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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