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英因保管不善,将豫(2023)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4633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井水英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