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郑市民政局 新郑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惠民殡葬政策提高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标准的通知》(新民〔2024〕26号)规定,现将我市惠民殡葬政策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新郑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
(一)户籍在新郑市的城乡所有居民;
(二)新郑市辖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
(三)驻新郑部队现役军人;
(四)与在新郑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新郑市区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五)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六)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
(七)无名遗体。
二、减免项目和标准
每具遗体火化减免1550元,具体减免项目如下:
(一)遗体接运费(含馆内卸车、转运、消毒等)450元。
(二)遗体火化费380元。
(三)遗体冷藏存放费每具3天150元。
(四)骨灰盒寄存费每盒一年70元。
(五)卫生防(腐)护用品费90元。
(六)骨灰盒费150元。
(七)中型告别厅使用费260元。
三、办理程序
遗体火化后,由丧事承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逝者有效死亡证明、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到新郑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业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在结算费用时直接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单项超出减免标准部分和另行选定的其他服务项目费用不予减免;规定减免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没有发生或未达到标准的不予返还或抵扣。
在新郑市区死亡且无法甄别户籍及身份、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名遗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经审核后,由市财政部门据实结算。
本政策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