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貊朝阳,貊梓阳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貊俊杰
房产证号:新郑房权证字第1501033058号;
豫(2024)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06530号
不动产坐落: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人民路东段南侧水岸家年华8号楼3单元2层3208;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华北路39号阳光港湾15号楼1单元902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46.34平方米;92.69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