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中共新郑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6日至5月16日,对新郑龙湖城市湿地公园尾水生态净化处理EPC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龙湖城市湿地公园尾水生态净化处理EPC项目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城市湿地公园东南、双湖大道北侧、新郑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出口处,净化规模25000立方米/天。主要施工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场地内园路、绿化等。
2018年2月2日,新郑市人民政府中批复项目按照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招标,项目总投资3502万元。
2019年9月4日,经审核招标控制价30628626.77元。
2018年10月19日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河南永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金额为财政局评审审定金额的93.6%。监理单位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项目2019年2月21日开工,2020年11月30日竣工。经验收为合格工程。
施工过程中主要变更及签证:垂直流坡岸增加土工布;人行道与湿地公园连接处增加台阶;曝气池生物滤池配水井南侧门洞增加焊接钢板门;北侧增加围栏、大门;河底清淤及场地内垃圾清运;深基坑支护;西侧增加混凝土挡土墙等。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7768226.35元。
三、审计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进行了核减。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四、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