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高成印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鉴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高明堂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为:17001906601 、17001906600、17001906648。
房屋坐落:新郑市郑许路西侧、郑南公路北侧凤台苑新型社区·馨园8#号楼2单元9层901/8#号楼2单元9层902/新郑市郑许路西侧、郑南公路北侧凤台苑新型社区·雅园3#号楼2单元8层803
设计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24.29平方米、123.67平方米、91.7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