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新郑市审计委员会批准,新郑市审计局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新郑龙湖城市湿地公园服务中心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龙湖城市湿地公园服务中心工程位于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北侧湿地公园园区南入口处。主体为二层框架结构(局部为一层),建筑面积2852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主体工程、装饰装修、给排水、消防管道、自动喷淋、火灾自动报警、电气及弱电、通风防排烟工程等。开工日期2015年6月10日,竣工日期2019年5月31日,经验收为合格工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2262698.95元。
三、审计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要加大报审结算的审核力度,杜绝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
四、审计建议
截至目前,新郑市林业局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