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新郑市审计委员会批准,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17日至3月12日,对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第一标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第一标段位于新郑市辛店镇西李村。主要施工内容:现代化乡村文化教育培训房屋建设项目,三层砖混结构,长36米,宽10米,总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经验收为合格工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46455.51元。
三、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要加大报审结算的审核力度,避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四、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