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4年7月19日对位于新郑市郭店镇陵后村62号的门店进行现场检查,依法对存放于该门店经营场所内的涉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16辆和电动两轮摩托车4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截至目前,该批被扣押的物品无人认领。
立案后,本局无法确定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权人,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起30日内,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持有效证件及上述物品相关的合同、票据等有效证明材料,到本局认领上述物品、接受调查、主张相关权利。逾期无人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的,本局将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置。
联系人:康宁 贾伟红 联系电话:0371-62511038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人民路中段159号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