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自2024年6月20日至8月8日,对新郑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财政收回资金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财政收回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在紧邻2010年-2012年原项目区的辛店镇、和庄镇、梨河镇、观音寺镇共4个乡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打机井38眼,利用原有井1眼,配套潜水泵39套,压力罐16套,敷设低压电缆及埋设UPVC地埋管道,乡级农业用水管理设施4套,机电井用计量采集系统38套。
该工程2018年12月12日开工,2019年3月12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449480.5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虚报工程价款。
四、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多计工程价款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