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5-00026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2025-01-10
  • 2025-01-10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顾月平因保管不善,将新郑房权字第0401011900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顾月平

2025年1月10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