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红卫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鉴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张永治
房屋所有权证:新房权证字第0005827号
房屋坐落:新郑市人民路保健街健西四巷2号
房屋建筑面积:189.18平方米
房屋用途:住宅
国有土地使用证:新土国用(2000)字第20101号
使用权面积:147平方米
土地用途:住宅
土地坐落:城关镇人民路保健街健西四巷二号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