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25-00007
  • 新郑市农业农村局
  • 畜牧
  • 2025-02-07
  • 2025-02-07
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企业管理信息变动的通报

依据企业申请,以下《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获得企业发生了变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郑州永乐祥春禽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文祥,经营范围:蛋鹅养殖,生产地址:新郑市城关乡敬楼村,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为:豫郑新动防合字第20180002号。该场所已不再从事规模养殖活动,证件已收缴作废。

2、新郑市城关乡福民养殖场,法定代表人:杨红英,经营范围:生猪养殖,生产地址:新郑市城关乡贾庄村。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由河南永乐祥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接手,变更为蛋鹅养殖,法人为:魏新巍。依据法规要求,重新提交了申请材料和现场审查。原“新郑市城关乡福民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旧证收缴作废。批准河南永乐祥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城关乡西贾庄蛋鹅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件编号为:豫郑新动防合字第20250001号。

3、河南银发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化雨庄一场),法人:王晓龙,生产经营地址:辛店镇化雨庄村。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为“新郑市盛农牧业有限公司,黄志愿”,经营范围没有变更,仍为生猪养殖。

4、河南银发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湛张二场),法人:王晓龙,生产经营地址:辛店镇化湛张村。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为“新郑市牧新养殖有限公司,常士杰”,经营范围没有变更,仍为生猪养殖。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第二十条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变更场址或者经营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同时交回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变更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变更后十五日内持有效证明申请变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