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豫(2021)新郑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043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王强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