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赵晓栋,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赵振舟
产权证号:豫(2023)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47778号
不动产坐落: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湖滨路28号力上桃花源A、B区3号楼1单元1603
房屋建筑面积:150.85方米
设计用途:成套住宅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