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5〕45号)要求,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含分支机构)提交的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了核验,现将核验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自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22日。
监督电话:0371-69955097
附件: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