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因保管不善,将豫(2021)新郑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555号的不动产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
2025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