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谈运峰因保管不善,将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证明第0032376号;权利人杨亚锋,预告登记证明: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138号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南正商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