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1303004385号的他项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