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新郑市宸望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豫(2020)新郑市不动产权第6010169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郑市宸望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